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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會計 2024-03-10-17:37:31
答:2018年免征企業所得稅,2019至2021年按照25%的法定稅率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
《財政部、稅務總局關于集成電路設計和軟件產業企業所得稅政策的公告》(財政部、稅務總局公告2019年第68號)規定:
一、依法成立且符合條件的集成電路設計企業和軟件企業,在2018年12月31 日前自獲利年度起計算優患期,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企業所得稅,第三年至第五年按照25%的法定稅率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并享受至期滿為止。
二、本公告第一條所稱“符合條件”,是指符合《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進一步 鼓 勵軟件產業和集成電路產業發展企業所得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2〕27號)和《財政 部國家稅務總局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關于軟件和集成電路產業企業所得稅優患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稅〔2016〕49號)規定的條件。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關于軟件和集成電路產業企業所得稅優患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稅〔2016〕49號)規定:
九、軟件、集成電路企業應從企業的獲利年度起計算定期減免稅優患期。如獲利年度不符合優惠條件的,應自首次符合軟件、集成電路企業條件的年度起,在其優惠期的剩余年限內享受相應的減免稅優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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